近日,從中國人民銀行官網獲悉,中國人民銀行成都分行對中國進出口銀行四川省分行及3名相關直接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處罰信息顯示,中國進出口銀行四川省分行受罰是因未按照規(guī)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人民銀行成都分行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中國進出口銀行四川省分行罰款60萬元,對3名相關直接責任人員合計罰款4萬元。
以下為處罰信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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