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銀保監(jiān)復〔2022〕135號
庫爾勒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王春麗同志擬任庫爾勒銀行計劃財務部負責人任職資格的請示》(庫銀報〔2022) 37號)收悉。經審核,現(xiàn)批復如下:
一、核準王春麗庫爾勒銀行計劃財務部負責人任職資格。
二、你行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有關監(jiān)管規(guī)定,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履職情況。
三、你行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xù)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guī),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新疆銀保監(jiān)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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