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郵儲銀行南通市分行被罰107萬元

2024-02-01 11:02:23 新浪網(wǎng) 

2月1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蘇銀罰決字〔2024〕1-3號顯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因未按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被罰款107萬元。

時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法律與合規(guī)部總經理孫某、時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法律與合規(guī)部總經理楊某元,對分行未按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事項負有責任,分別被罰款1萬元、2.5萬元。

序號

當事人名稱(姓名)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違法行為類型

行政處罰內容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機關名稱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日期

備注

1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

蘇銀罰決字〔2024〕1號

未按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罰款107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

2024年1月10日

2

孫某(時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法律與合規(guī)部總經理)

蘇銀罰決字〔2024〕2號

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未按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罰款1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

2024年1月10日

3

楊某元(時任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法律與合規(guī)部總經理)

蘇銀罰決字〔2024〕3號

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市分行以下違法行為負有責任:

未按規(guī)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罰款2.5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

2024年1月10日

(責任編輯:宋政 H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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